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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资讯
时间:2026-05-01 13:30:29

2023年9月,黔南州某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蒸磷车间工作岗位存在粉尘、磷化氢、黄磷、一氧化碳、氟化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微粉车间工作岗位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与某劳务有限公司和某建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将上述车间的生产作业整体转包给两家公司生产经营。合同中仅对产量、价格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未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也未对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责任进行约定。执法人员延伸检查相关作业现场发现,承接作业的两家公司完全不能提供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设置文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清册等相关资料;不能提供正在进行现场作业的25名劳动者的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化工有限公司立即与承包方终止违法分包合同,并限期全面整改。2023年10月,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经调查核实,该化工有限公司为压缩生产经营成本、规避自身职业卫生管理责任与劳动者健康风险,在未开展承包方资质审核、未核实职业病防护条件、未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权责的前提下,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转包给完全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生产经营。以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介于该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及时终止了相关违法行为,也未造成危害后果,某市卫生健康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其从轻给予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自觉履行了罚款缴纳义务,本案结案。对违法承包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两家公司,某市卫生健康局也另案依法进行了处理。
1.禁止性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1.违法核心:外包不等于免责,转包亦不能推卸法定责任。本案是化工领域违法转移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典型案件,部分企业普遍存在认为只要签订分包、外包合同,把高谈球吧危作业转交出去,自身就无需承担职业卫生责任的误区。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属于法律强制性禁止条款,不因民事合同约定而豁免,发包方作为危害作业源头主体,违法转移作业必然追责;不具备防护条件违规承接的承包方,同样独立承担违法责任,法律实行双向处罚原则。
2.危害风险:磷化工作业产生大量粉尘、磷化氢、黄磷、一氧化碳、氟化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长期暴露会造成尘肺病、慢性中毒、神经系统损伤、呼吸道慢性损伤等疾病,且职业病具有不可逆、终身致病、难以治愈特点。承包单位无防护、无体检、无管理的粗放作业模式,直接将劳动者暴露于高危健康风险中,一旦罹患职业病,后续诊疗、伤残赔偿、民事纠纷隐患极大。
3.执法要点:双罚制适用清晰,本次执法严格落实双向追责,既处罚随意转移危害作业的发包方,也处罚不具备条件违规承接的承包方,通过两端处罚形成执法震慑,从源头遏制危害作业无序转包、防护责任悬空乱象,压实全链条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1.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用人单位,严禁以分包、外包、承揽、劳务合作等任何形式,将危害作业转移给无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任何不具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各类有毒有害职业病危害作业,违规承接同样面临行政处罚。
3.即便工程、劳务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涉及职业病危害作业转移违法,均不免除双方行政违法责任;若造成劳动者职业病、人身损害的后果,发包方、承包方还需连带承担工伤赔偿、民事赔偿责任。
1.发包方审核谈球吧前置:对外发包、外包高危作业前,严格核查承包方营业执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防护设施设备、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能力、过往合规记录,只能与具备完整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主体合作。
2.合同明确权责:承包合同中必须单独列明职业病防护条款,明确危害告知、防护管理、健康监护、隐患整改、事故责任、职业病赔付全部权责。
3.全程监督管理:发包方需定期巡查作业现场,监督承包方落实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责任,杜绝管理失控。
4.承包方自查合规:承接危害作业前先自查自身防护条件,不达标绝不承接;作业全程落实防护设施运行、个人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培训全流程管理。